避忌,顾忌。
《汉书·赵广汉传》:“见事风生,无所回避。”《南史·颜竣传》:“ 竣 諫争恳切,并无所回避。” 宋 司马光 《涑水记闻·逸文》:“ 景祐 中 范文正公 知 开封府 ,忠亮讜直,言无回避,左右不便。”
躲避;避让。
唐 韩偓 《即目》诗:“宦途弃掷须甘分,回避红尘是所长。” 宋 苏轼 《行香子·秋兴》词:“昨夜霜风,先入梧桐,浑无处回避衰容。”《水浒传》第三四回:“城上***箭如雨点般射将下来。 秦明 只得回避。”
清 代科举考试时为防考场内官员作弊而设的制度。如 顺治 时规定,凡乡、会试主考、总裁、同考官的子弟,不许入场,谓之回避。
旧时防止官吏徇情的制度。例如一般文官不得任本籍或原籍职务,亲属在同一地区或同一机构任职者,则较低级之人员应回避,予以改调。
法律用语。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察、审判等活动。
顾忌。
《东观汉记·桓典传》:“﹝ 桓典 ﹞为御史,是时宦者执政, 典 无所迴避。”《北史·安颉传》:“﹝ 安頡 ﹞为内侍长,令察举百僚,纠刺姦慝,无所廻避。”《旧唐书·薛登传》:“ 谦光 将加弹奏,或请寝之, 谦光 曰:‘宪臺理冤滞,何所迴避,朝弹暮黜,亦可矣。’”
避让;躲开。
《敦煌变文集·难佗出家缘起》:“便即将身且迴避,心中不愿见如来。” 明 沉璟 《义侠记·除凶》:“正是路狭难迴避,官差不自由。” 李準 《不能走那条路》:“ 张拴 好像故意回避的样子,急忙拐到高粱地里。”
特指避离尘世。
《文选·范晔<逸民传论>》:“或隐居以求其志,或迴避以全其道。” 李善 注引《论语》:“贤者避世,其次避地。”
特指封建礼教规定:非至亲男女避不见面。
《京本通俗小说·拗相公》:“忽报故人 叶涛 特来问疾,夫人迴避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一一七回:“小婶子也是旧亲,不用迴避了。”
特指封建等级制度规定:遇尊长,须避开以示恭敬。
明 刘元卿 《贤奕编·方正》:“ 魏文靖公 驥 ,直道自持, 正统 初任吏部侍郎。时 王振 怙宠,每出,虽部堂尊官亦歛舆迴避。”《醒世恒言·杜子春三入长安》:“﹝将军﹞喝问:‘西边坐着的是谁?怎么不迴避我?’”
避讳。
宋 岳珂 《愧郯录·旧讳训名》:“ 太宗 旧讳自 大中祥符 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詔中外文字有与二字相连及音同者,并令迴避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宁宗嘉定六年》:“ 金 主旧名 珣 , 泰和 中,改赐名 从嘉 ,庚午,復旧名。詔:‘前所更名二字,自今不须迴避。’” 清 叶名沣 《桥西杂记·避孔子讳》:“ 雍正 三年,奉上諭, 孔子 圣讳,理应迴避。”
古代防止官员徇私的制度。一般规定文官不得任本籍或原籍职务,亲属在同一地区任职者,则职位低者应予改调。
清 赵翼 《陔馀丛考·亲族回避》:“亲族迴避,起於 后汉 ,已见《蔡邕传》。” 清 韩泰华 《无事为福斋随笔》卷上:“《南史·傅隆传》:‘迁尚书左丞,以族弟 亮 为僕射,緦服不得相临,徙太子率更令。’按此即今之迴避。”
清 代科举考试时为防止主考官作弊的制度。凡乡试、会试,主考官亲属弟子,不许入试。
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七:“ 道光 丁未会试, 山东 孔庆瑚 为同考官, 孔氏 宗族应迴避者数十人。”参阅 清 赵翼 《簷曝杂记·辛巳殿试》。
法律用语。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某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察、检察、审判等活动。